返河来河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1月24日更新)
河池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风险排查地区以及时间以自治区、河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人员排查起始时间为该县(市、区、旗)有疫情之日起往前7天,截止时间为当地所有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当日或最后1例本土疫情报告后7天。直辖市的县(区)和不设区的地级市参照执行。★返河来河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河池市疫情防控政策。
广西区内人员跨县(市、区)流动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广西区外(除外省八地)返河来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外省八地”返河来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表

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群追踪排查管理措施表

(↑↑表格可点击放大查看)
注:以上表格内容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桂新冠防指发〔2021〕122号文件、桂新冠防指发〔2022〕86 号文件、桂新冠防指发〔2022〕87 号文件、桂新冠防指发〔2022〕128号文件、桂新冠防指办发〔2022〕164号文件整理,返河来河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与河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动态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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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疫情风险等级

查健康码、报备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的相关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指在社区和医务人员指导下,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要求单人单间,禁止外出。(二)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厕所消毒。(三)居家隔离需满足“一人一室一卫”,隔离房间内应有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成员共用卫生间。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一次。(四)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五)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同步开展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一)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二)同住人员需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同步进行核酸检测(可自行到核酸检测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三)必须出门的需向社区申请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出门。(四)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五)不到人群密集、重要的公共场所,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 等公共场所。(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七)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八)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其同住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学习,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学生可正常入托、上学。(九)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十)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十一)低风险区返桂来桂人员不得在对社会群众开放的酒店居家健康监测。
三、自我健康监测(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二)自己做好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各测量 1 次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三)不到聚集性、半密闭、密闭场所。(四)不参加聚会聚餐。(五)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河池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我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金城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2786561
宜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3187061/3187071
罗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8222590
环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8802682/8802655
南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7212199/7212434
天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7822410/7825599
东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6322756
巴马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6276181/6276182/6276189/6276180
凤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6821021
都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5279125
大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778-5806036
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河池市疾控中心 0778-2110910
金城江区疾控中心 0778-2299829
宜州区疾控中心 0778-3142347
环江县疾控中心 0778-8872296
南丹县疾控中心 0778-7232511
凤山县疾控中心 0778-6812226
大化县疾控中心 0778-5812490
巴马县疾控中心 0778-6212047
天峨县疾控中心 0778-7822327
都安县疾控中心 0778-5212102
罗城县疾控中心 0778-8212313
东兰县疾控中心 0778-63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