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关于202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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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日期: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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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结合防疫需要与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10月1—4日放假,共4天。

二、10月5—9日照常上课、上班,10月10日(星期六)照常休息,10月11日(星期日)补10月2日(星期五)的课。

三、国庆节、中秋节部分节假日调整到寒假中,寒假提前1周放假,放假时间由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2月26日调整至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2月26日。

四、其他相关工作的调整

(一)2020级新生10月5日开始上课;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

五、国庆、中秋假日疫情防控要求

(一)假日期间,老师、学生原则上尽量不要离开广西,如有需要离桂的,要按程序履行离桂请假审批和报备手续。

(二)所有人员出入校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扫码、通过人脸识别通道入校。学生宿舍执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国庆、中秋假日期间,各学院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适当开展庆祝活动,但不允许组织非必要的校内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聚餐。

(四)加强校内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消毒及对外出人员疫情防控指导。做好校内公共场所通风换气、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所有师生出行期间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五)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报告。继续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定点医院核查并报告。

(六)加强对未按时返校人员及时进行情况追踪。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考勤,对未按时返校师生员工要及时追踪原因,并如实向学校防控办报告情况。

河池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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